发表人: 王东英   提问时间:2024-02-23
 标题:举报举报举报举报举报
内容:举报信 举报人:于桂田,男,68岁,家住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高景村2区3排2号。 举报人:王东英,女,66岁,于桂田之妻地址同上。 被举报人:李辉,天津市宁河公安分局宁河分局原东棘坨派出所所长,现调到宁河治安大队。 举报内容:2022年5月11日李辉认为王东英到北京上访、向中央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是违法行为,便擅自对王东英寻畔滋事予以立案,以此来阻止于桂田委托妻子王东英向中央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法官违纪违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事实与理由 2011年5月3日于桂田在天津市东丽区供热工程上班 举报人:于桂田 王东英 电话:13132135078
回复部门: 维权部(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4-02-26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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